11月12日,浙江一女子发视频称自己已有四个女儿现在又意外怀孕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女子称老公怀疑这次怀的又是女儿所以提出尽快离婚的想法,两人最后达成一致。据称,离婚后孩子全部跟妈妈,男子每月给一千元的抚养费,每个孩子两百。据悉,女子来自贵州农村,目前在浙江打工养活四个女儿,平时带着四个孩子上班。
我们先来看下原视频
01:02再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网友1:一个月一千?吃什么?西北风?
网友2:只是在浙江打工,浙江人没有这么重男轻女,又没有皇位要继承何必纠结
网友3:每个孩子一个月才百元的生活费,这是养宠物狗和猫吗?
本期律师说:
重男轻女,这是国内老生常谈的问题,一个已育4女又意外怀孕被要求离婚的社会事件,成为了最近的热点话题。
先从专业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除非女方同意,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所以,单从此次事件来看,离不离婚的主动权完全在女方手里,如果不是女方自愿离婚,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而引起网友热议的,是每月仅仅元的抚养费,加上肚子里尚未出世的孩子,5个孩子平均一个月只有元抚养费,甚至有网友表示“家里的狗一个月都不止元”。
可惜的是,我国目前暂时没有对由于生育问题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例。再加上当事人已经做出了决定,作为旁观者,只能表示“尊重、祝福”。
当然,女性在婚姻中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正常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从本次事件来看,如果女方不愿意妥协,是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拿到更多赔偿的。
甚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等行为,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作为一名律师,我也希望更多女性在面对婚姻问题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本期律师:
卢峰
从业21年,曾担任老娘舅特邀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股权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客户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和争取到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了,如果您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欢迎私信留言,小编将会根据需求整理相关内容更新!若您遇到法律问题,法诠网将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