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公务员是绝对不可以生三胎的,就算是夫妻一方是公务员,或双方都不在国家单位上班,也是不可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的。
我们国家目前的计划生育*策是全面二孩*策,也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小孩,那么还可以再生一胎,如果夫妻双方第一胎是双胞胎,那就不能再生二胎了。
倘若公职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策,*纪*纪处分是非常严厉的。
举个例子,去年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一对夫妻,丈夫是云浮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妻子云浮市第一小学教师。年之前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年6月,他和妻子发现意外怀孕第三胎,年1月19日,这对夫妻不顾单位的教育及劝诫,执意生下第三个孩子。*纪*纪处分是不可避免地,之后夫妻双方先后被开除公职,本该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和难以挽回的损失。
所以,建议公职人员应模范带头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策,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避免意外怀孕,倘若出现了怀上三胎的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早终止妊娠,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